根据《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体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更好的把我院困难生资格认定工作落到实处,学院在学生个人申报、班组评议、院级审查的基础上,初步确定本次困难生资格认定学生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9月18日—9月20日。
如对上述名单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材料形式向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我们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及时作出处理和答复。电话:0371-63516378、63516387。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9月18日